为进一步加强废旧木材回收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利用工作,节约和合理利用木材资源和农作物剩余物,减少森林消耗,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将于今年12月在南京召开第二届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研讨会暨首届农作物剩余物(秸秆)综合利用研讨会。
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明确提出要建立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机制,实现木材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废旧木材再生利用产业化工程。积极发展人造板以及农作物剩余物、竹等资源加工产品替代木材产品,实施环保型代木工程。
这是我国政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落实此项工作,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于2005年11月份组织召开了首届废旧木材回收利用国际研讨会,会议对推进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产业化、规范化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本次会议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58号文件精神,实施中国木材节约代用战略。通过此次研讨会,交流国内外废旧木材回收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利用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研究探索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之路,促进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
当前,我国废旧木材利用的潜力巨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旧式家具、地板等木制品淘汰速度越来越快
据专家估计,如果实现垃圾分类 ,建立相对固定的废旧木材和废旧木制品回收系统,把所有废旧木材和废旧木制品回收利用起来,每年将节约木材3000万立方米,超过2004年我国商品木材产量的一半,将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拥有丰富的农作物剩余物资源,利用农作物秸杆生产人造板,一方面可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同时可减少农村富余劳动,促进经济发展,可形成新的环保产业链和环保产业群。
在本次研讨会上,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技术研讨及典型企业经验介绍、我国农作物剩余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典型企业经验介绍、国外废旧木材的相关政策、技术和管理经验、国外农作物剩余物利用相关政策、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专题研讨将成为重点。木材节约发展中心还将在本次会议上命名“全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示范单位”、“全国农作物剩余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并为这些企业单位发证牌。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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