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新法规对福建出口欧盟家具或木制品产生消极影响,面对欧盟构筑的木制品新壁垒,眼下福建输欧家具或木制品企业正积极采取多元化市场战略开拓他国市场、或申请FSC产销监管链认证等应对之策。
2013年3月3日,第995/2010/EU号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将正式实施。该项法规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必须提交木材来源地、采伐国、树种、木材体积和原木供应商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不能提供合法性资料的木材及木制品将无法在欧盟市场销售。作为强制性法规,该法规构筑了新的壁垒,对中国出口欧盟家具或木制品极为不利。
福建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当地25家输欧木制品出口企业调查发现,尽管距该法规实施还有近8个月时间,但欧盟客户已提前要求25家企业提供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
为此,这些企业有的向经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林场采购原料,有的则申请通过FSC产销监管链认证。
在福建木制品原料供给企业中,目前仅有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将乐金森林业、顺昌县国有林场、建瓯福人等10多家国有林场、采育场和民营林业企业通过了FSC森林供应认证,认证面积达10多万公顷(150多万亩),约占福建商品用材林面积的1/3。在受调研的木制品出口企业中,目前尚未有企业持有FSC产销监管链认证证书。
福建某家木制品出口企业负责人反映,由于中国的森林认证刚刚起步,企业要想破解欧盟木制品新壁垒还存在三方面的困难:一是原材料运输成本将增加。通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本地林场较少,欧盟客户提出要求后,异地购买原材料的成本将大大增加。二是认证费用将增加。企业想要通过FSC认证约需认证费用1万元人民币,而实施FSC森林认证之后,企业必须出资为其原料购买地的森林经营单位支付认证费用。三是进口原料成本将增加。经过认证的进口木材成本比普通进口木材高出10%左右。
为此当地一些木材企业采取多元化市场战略,开始了开拓他国市场之路。
莆田是中国唯一的木材海港进口口岸,年木材进口量占中国木材进口总量约六成。欧盟是福建莆田市木制品出口的主要市场。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7个月,该局共检验出口欧盟木制品311批、480.26万美元。预计今后一段时间福建输欧木制品必将因新法规受阻而减少,相对应福建木材进口量也将减少。有关人士认为任何贸易壁垒都是“双刃剑”。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黄俊峰)
本文关键字:欧盟 木制品 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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