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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之行给我国木材保护行业的启示

      时间:2007-08-10 00:00:00  来源:中国建材报  点击:1330 次  字号【

          几年来,我国木材保护工业发展迅猛。全国年防腐木材量超过100万立方米,年节约木材达500万立方米。但考察美国木材防腐工业后,笔者深感我国木材保护工业存在的问题较多,亟需尽快解决。

      一是我国木材保护工作还没引起政府和公众的足够重视。我国木材资源匮乏,资源总量、人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为1.9亩,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森林覆盖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5.目前我国年木材总消耗量超过3亿多立方米(2005年全国木材消费达3.257亿立方米),其中建筑用材、农用支护、采矿坑木、家具、装饰等消耗木材占2/3左右,这些木材基本上没有进行防腐处理。据测算,经过防腐处理的木材比未处理木材的使用寿命要延长5~10倍。目前我国木材防腐比例不到商品木材产量的2%,国外一般在15%以上,有的国家甚至高达50%.一方面我国木材资源匮乏,另一方面我国木材使用过程中浪费现象十分惊人,这些情况还没有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的重视。

      二是我国木材保护工业问题突出。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强制性的木材保护方面的法规、标准及质量监督体系,行业管理滞后。木材保护企业普遍规模偏小,技术、设备落后,手工操作为主,防腐剂、防腐木材产品单一,产品质量缺乏检测手段,技术人员匮乏。防腐剂生产企业和木材处理企业不执行标准、不注重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尤为突出。

      国办发[2005]58号文件确定了“到2010年,我国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的发展目标,从目前情况看,要保质保量完成这一目标,形势还十分严峻,因此笔者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58号文件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政策大纲》,并将木材保护纳入其中,享受优惠政策。应尽快出台木材保护法规,对生产、销售、使用等进行规范,以推进木材保护行业健康发展。

      2.尽快批准成立木材保护标委会。在国家标准委和商务部的指导下,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已经制定了我国木材防腐标准的基本框架及部分标准,建议尽快批准成立木材保护专业委员会,以加快制定新型木材防腐药剂及防腐木材标准,强化产品标准的实施。

          3.加强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由于木材防腐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建议尽快推行强制性产品标识制度和产品认证制度。通过国家监督抽查、行业抽查、企业自检、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木材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4.加快人力资源培养。针对我国木材保护行业人才匮乏现状,应鼓励院校、企业共同承担起人力资源培养任务,尤其林业院校要抓紧建立相应的专业。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正在编写《木材防腐师国家职业教程》,为全国木材防腐从业人员培训作准备,建议劳动部委托木材节约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培训工作。

      5.加快行业协会建设。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批准成立中国木材保护协会,借鉴美国AWPA模式建立全国性木材保护行业协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的功能,通过制定、颁布和执行标准,规范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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