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网讯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授予陕西省林业厅“2008-2012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5年间,陕西省相继出台了《封山禁牧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森林公园条例》5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林业立法数量位居全国林业系统第一位,为陕西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据悉,陕西省林业厅张陆军、刘蕾荣被评为“2008-2012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