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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家企业被取消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时间: 2019-06-17 15:50 来源: 中国木材网转载 点击次数: 3580

    为保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质量,淘汰不达标企业, 更好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 行)》和《国家林草局林改司关于开展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林草局林改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292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进行了评审。经审核检查,国家林草局决定取消平山县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的“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称号,这些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评定,不再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

  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被取消称号的38家企业,占到此次监测企业总数的13%。其中,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破产重组、原料不足、市场不畅、火灾、停产等成为主要原因,这类企业有23家,在取消称号企业中的占比达60.53%;其次是未报送材料和拒绝监测的企业13家,占比为34.21%。

  评审组专家建议,加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管理服务,对不合格企业取消资格,及时收回证书牌匾,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维护国家龙头企业称号权威。加大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金融、税费优惠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培育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品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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