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涉案金额达54.4亿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件,共有609名被害人被卷入这场骗局。本月9日,此案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斌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唐水玉、黄伟东、曾小燕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李衍坚、李桂芝犯洗钱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从2008年6月起,被告人刘斌向他人谎称自己正在做木材“套票生意”,即收购本地木材,套用外地收购木材的准运证、码单出售给木制品企业,从中赚取补贴。他称自己愿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向他人高利借款。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被害人傅某、丁某、葛某等人信以为真,将自己或亲友的资金以投资合作经营或高利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刘斌使用。刘斌累计向被害人傅某、丁某、葛某等609人集资借款54.4亿元,并先后在唐水玉、黄伟东、曾小燕等人的帮助下,实际骗取被害人3.4亿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衍坚、李桂芝明知刘斌没有生产经营和正当投资,向他人大肆非法吸收巨额资金,共为刘斌提供账户并协助转移资金64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从事木材“套票生意”的事实,隐瞒没有实际经营的真相,以高额回报方式诱惑被害人巨额投资,并在收取投资款后随意处分和肆意挥霍他人资金,还将投资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在罪行将暴露时还销毁账目,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唐水玉、黄伟东、曾小燕明知被告人刘斌实施集资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衍坚、李桂芝明知被告人刘斌向他人非法吸收的巨额资金系金融诈骗犯罪所得,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协助刘斌转换或转移与其职业和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巨额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
(责任编辑:黄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