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情资讯 > 正文

江西省林业厅下放疫木采伐管理权

时间: 2013-12-19 08:38 来源: 江西林业厅 点击次数: 1926

    12月5日,省林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资发[2013]27号),其中一项是将疫木采伐管理权限进行下放。

    下放后,所有疫区的松木采伐一律下放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除治性采伐,必须以县为单位编制年度除治方案,经设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报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备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除治方案范围内进行采伐审批;疫区内疫点乡镇非除治性采伐(含征占用林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取得设区市林检机构出具的检疫意见后方可审批。疫区内非疫点乡镇商品林松木采伐,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同时,要求县级林检机构严格检疫执法,切实加强对疫区松木采伐的监管,防止疫木流失,严防疫情扩散。


本文关键字:

热点行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