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业·专注
  • 产品
  • 求购
  • 企业
  • 报价
  • 资讯
  • 行情
    公众号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木业资讯 > 木业要闻 > 正文

    中山大涌一家具厂员工在火灾现场擅自行事被拘留

      时间:2021-04-21 15:32:00  来源:中国木材网转载  点击:1183 次  字号【

        据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今年3月17日17时许,中山市大涌镇观泰家具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经消防到场后将火扑灭,现场消防人员告知家具厂负责人因需要完成现场勘查,在勘查人员未到场勘查前应告知保安及员工保护好火灾现场,不能破坏现场。

      3月17日晚上19时,观泰家具厂老板许某让工人谢某看守火灾现场。

      许某向谢某强调火灾现场不得擅自闯入,如发现复燃现象应立即报警消防部门处理。

      晚上21时30分,谢某发现木糠有冒烟迹象时,却因不想麻烦别人,私自弄开警戒带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

      18日早上7时许,有师傅回收木糠,谢某考虑到昨晚木糠清理量少不好回收,便再次进入火灾现场,把所有的木糠全部清理干净,致使消防部门无法对原始现场进行勘查。经查,谢某对破坏火灾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谢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为应当依法对行为人适当行政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决定给予谢某行政拘留十日。

      消防部门提醒,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人员有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和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微信关注中国木材网

    木材网讯小程序



    本文关键字:中山 家具厂

    分享到:
    Copyright©2018 Chinatimber.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01351 ICP备案:粤ICP备14005127号
    会员客服QQ:点击联系  广告合作QQ:点击联系  木材QQ群:中国木材网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