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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大

      时间:2007-09-01 00:00:00  来源:中国木业国际网  点击:1118 次  字号【

         8月23日起,我国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开始实施。17种家具被列入出口限制类商品之列,这些家具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政策加大了从事加工贸易家具企业的资金压力,家具出口速度将放缓,但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仍待观察。

    新政直指“两高一资”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其中,家具类共有17种商品被列入出口限制类商品,包括办公用金属家具、卧室用漆木家具、其他卧室用红木家具等。

      相关部门表示,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以及资源性产品,即“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平衡,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并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朱长岭表示,此次政策是国家整体的一次调整,并非针对家具行业,但他否认家具行业是“两高一资”行业,只是认为贸易顺差大的确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考验企业资金实力

      新政规定,对列入限制类目录的加工贸易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从8月23日开始,一旦进口原料或者其制成成品被列入限制类目录,则不允许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而是实行“半实转”。也就是说,A、B类企业必须缴纳保证金的50%,有违规行为的C类企业仍和以前一样全额缴纳。

      这意味着,被列入限制类商品目录的企业,资金压力将会因台账保证金制度而大增。虽然在产品出口以及合同核销后,企业能够从银行拿回这笔钱以及相应利息,但是与以前相比,资金周转压力将大幅增加。爱依瑞斯家具总经理隋有彬表示:“这占用了部分运营资金,一般外销出口周期都比较长,出口量大的企业压力肯定比较大。”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朱长岭介绍,在家具出口中,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占45%。此政策一出,各家具企业反应不一。“从事一般贸易的感觉压力不大,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反应强烈,毕竟由‘空转’转为‘实转’要占压企业运营资金。”

      出口速度将放缓

      显然,此政策对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影响不小,但对整个家具行业来讲,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朱长岭认为,此政策出台后对企业的资金要求更高,但在对行业的整体影响方面,因为政策还刚开始实施,家具企业目前无法提供具体的数据来说明政策会带来多大影响。朱长岭预测,由于占压企业运营资金,仍然会削弱一部分出口,出口速度会放缓。他认为,任何一次政策调整都会使企业受到影响,至于此次能否加快优胜劣汰使家具企业强者愈强的趋势无法预测,因为政策刚刚开始施行,其对行业的影响仍待观察。

      记者了解到,由于北京家具企业中涉及出口业务的并不多,因此,此次政策调整对北京家具企业影响不大。

    (中国木材网  责任编辑:谷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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