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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税率:非常规计算方法引争议

时间: 2013-05-13 09:13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次数: 3468

    中国绿色时报报道 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胶合板“双反”案的反倾销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视为零税率,未应诉企业的惩罚性税率为63.96%,其他101家企业的平均税率为22.14%。律师表示,此案目前已经公布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结果中,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均为零,这是目前中国所有涉及“双反”调查中前所未有的现象,这将为此案终裁取得理想结果奠定良好基础;但惩罚税率和平均税率较高,将让大部分出口企业遭受打击。

    《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反倾销调查的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为临沂圣福源木业有限公司和邳州江扬集团,被裁定征收的税率分别为0.62%和1.83%。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规定,低于2%的税率可视为零税率。这两家企业也是在这次反倾销调查中仅有的两家免遭“处罚”的企业。此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张军对记者表示,根据美国以往的做法,反倾销税率的结算应该是接受强制调查的企业税率除以企业数,即(0.62%+1.83%)/2,结果小于2%,应视为零税率。但美国的计算方却是(0.62%+1.83%+63.96%)/3=22.14%,其中63.96%为惩罚性税率。

    同之前的反补贴税率类似,反倾销税率的计算方法受到业内的普遍质疑。律师表示,这种算法过于简单和武断,对我国胶合板企业很不公平,违背WTO相关规定。

    据了解, 2012年,我国共出口胶合板1003万立方米,出口金额为47亿美元,其中出口美国164万立方米,涉及300余家胶合板生产企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表示,如果执行目前公布的反倾销、反补贴初裁税率,那大量出口美国的中国企业将无利可图。

    石峰表示,若此“双反”调查的应对工作停滞或失利,一方面将影响300多家对美出口胶合板企业的出口,另一方面很有可能会引发其他国家的效仿,对中国胶合板企业采取贸易壁垒措施,比如韩国和阿根廷就已经对中国产胶合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6日,美胶合板界向美国商务部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我国出口美国的胶合板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13年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产业损害成立的初裁结论;2013年3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即3家强制被抽样企业均为零税率,另有15家中国未应诉企业惩罚性税率为27.16%,其他企业的平均税率为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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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讯 5月8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组织召开了“美对华胶合板‘双反’调查初裁通报与后续工作协商会议”。与会代表认为,目前此案已经进入终裁抗辩阶段,就目前情况而言,终裁取得理想结果的可能性较大,希望各方继续密切配合,团结一致,积极抗辩。

    会议分析了初裁结果和案情进展,并围绕后续应对工作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美方在此案初裁中采用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计算方法,商务部将积极与美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必要时将通过中美双边机制进行积极抗辩。

    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美国是我国林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今后中美之间的林产品贸易摩擦将成为常态,政府、协会和企业应做好应对准备,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抗辩,形成合力,共同争取国际话语权和市场份额。
 
    据了解,美国起诉方已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终裁结果公布日期延期的申请,目前美国商务部还没有作出回应。但律师表示,根据此案目前的进度,原定于7月公布的终裁结果很有可能延期到9月。


(责任编辑:黄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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